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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2024-12-06 10:50:31    来源:常州市住建局    

华讯网常州12月6日电(杨黎 通讯员 住建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住建部门公布的常住建〔2024〕244号文件了解到,随着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临近,工程建设领域正值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高峰,为切实做好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扎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根据《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4〕15号)、《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苏就劳办发〔2024〕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文件发布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文件要求全面细致排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一是开展项目自查。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迅速开展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工作,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对应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做到心中有底。要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逐一自查,查清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应支付农民工工资人员和数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缺口,制定收款和支付计划及落实计划的措施,准确填写报送《常州市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的摸排,采取线上排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排查政府、国企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收付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缺口较大、施工不正常(尤其是已经处于停工状态的项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的项目要纳入风险隐患项目管理,准确填写报送《常州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隐患项目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对风险隐患项目及时预警、重点关注、跟踪管理,同时要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早筹措资金,制定风险隐患化解方案,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确保足额支付。

文件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落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该市建筑市场2024年第二次综合大检查、冬季专项行动检查、日常抽巡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同时依托常州市建筑工人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功能定期梳理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及时列入预警项目名单,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对省级预警项目,要逐一核查、销号管理。

文件要求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协调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盯问题线索,加大力度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力纠治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统筹兼顾保交房和保工资,对于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项目,统筹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控发生新拖欠。对于因工程款等源头资金支付未到位引发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要加强与房屋预售资金监管部门衔接,通过采取定向支付、应急支付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文件要求加强跨部门协同,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形成联动处置合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共享信息,有效甄别拖欠工程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对经核实属于拖欠工程账款等经济纠纷的,引导相关主体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对欠薪投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与各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或牵头单位会商解决方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讨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一是压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首要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并要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款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常住建规〔2020〕3号)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要求。分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分包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在建项目应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明确责任人员,认真填写报送《常州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责任人员表》。一旦出现集访,涉事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必须赶到现场,迅速摸清情况,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接待室、信访接待点等方式,对于农民工工资投诉来电、来信、来访,要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核实情况,按照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有关办法和工作流程分类协调处置。对于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要在2025年春节前予以办结。

文件要求注重风险防范,严惩欠薪违法行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事前预防、抓早抓小、系统治理、精准治欠,严防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同时应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引发农民工工资投诉集访、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项目责任方要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扣除企业信用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对组织农民工进行越级上访、采取非理性方式讨薪、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劳务组织者和个人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从业人员慎用名单;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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