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违法取证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六大队辖区固定测速仪、移动测速仪、其他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点位予以公示,请驾驶人、乘车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测速仪点位(取证记录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二、其他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点位(取证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人及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