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今年,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这些补助、补贴,哪些企业或个人可以领取?怎么领取?省人社厅日前就这些问题给出详解。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或县,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今年1月至7月,我省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8621.15万元,惠及3180户企业17.24万名职工。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失业保险金: 2022年,我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月1598元。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今年,我省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万元扶持。 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群,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