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我市潞州区 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10月7日我市潞州区在对省外返长人员执行三天三检中发现一例核酸初筛阳性。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杨某某,女,33岁,系潞州区太东街道景新花园小区居住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三针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为: 10月4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体育广场附近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回其妹妹家中未外出。 10月5日: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乘坐由上海虹桥开往焦作的G1948次列车(6车厢13B)到达郑州站,后转乘由郑州开往长治东的D7854次列车(4车厢01B)到达长治东站下车,站内落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乘出租车晋DD28766回家。 10月6日:在景新花园小区北门口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在该小区楼下潞卓E家蔬菜店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7日:在和济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随即转运至长治市人民医院潞州分院隔离治疗。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采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