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潭县公安局以“断卡”行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为契机,由刑侦大队牵头,与网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作战,先后赴江西上饶市、浙江金华市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7名,成功打掉一个电信诈骗洗钱收卡团伙。
2020年10月5日至7日期间,湘潭县石潭镇居民伍某某在家中被人以网上APP刷单的方式诈骗4万余元。
案发后,刑侦大队联合网安大队、石潭派出所分析研判,查明了该案中涉嫌帮助他人洗钱转款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24岁,江西省上饶县人)的身份及落脚点。
11月4日,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并深挖出其所在犯罪团伙窝点,一举抓获另三名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籍犯罪嫌疑人盛某一(男,23岁)、盛某二(男,25岁)、吴某某(男,23岁)。
随即,刑侦大队组织多个派出所民警开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迅速查清了一个以盛某一、吴某某、黄某某(男,28岁,江西省横峰县人)等人为主,盛某二、朱某某、江某(男,30岁,安徽省祁门县人)、卢某(男,25岁,江西省上饶市人)等人提供银行卡账户,为网上APP刷单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
经民警积极劝投,江某、卢某于11月13日到湘潭县公安局投案自首;12月4日,公安机关将潜逃至浙江金华的黄某某抓获。经审讯,黄某某等人均如实交代了由黄某某、盛某一、吴某某等人提供银行卡账户,为网上APP刷单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团伙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7人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切勿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账户,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供稿: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