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昭潭派出所根据线索锁定一名收购他人银行卡的嫌疑人何某。
当天中午,张某便在岳塘区一酒店内落网。经审讯,张某对其收购并转卖多张银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11月2日,姜畲派出所根据相关线索,发现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经审讯,李某如实交代了2020年9月至今,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而获取利益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买卖、租用银行卡和电话卡的,将会受到“失信惩戒”,担负法律责任,甚至判刑坐牢。
什么是失信惩戒?
简而易之
一张银行卡涉案
所有银行卡五年受限!
警方严厉查处
任何非法买卖、租用
银行卡和电话卡的
个人及单位!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
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