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良,男,汉族,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200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驻马店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嘉奖四次,2012年荣获全省清网行动先进个人,2017、2018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70周年大庆先进个人”。
刘忠良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刑侦第一线,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眼睛盯在问题上,功夫要下在落实上,工作要落在目标上”的宗旨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牢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苦带、苦抓、苦干、苦学、苦练”的五苦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大胆管理队伍。
在业务上,刘忠良同志是刑侦队伍的领头雁,是侦查岗位的排头兵。2019以来,刘忠良同志先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四百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一百余人,挽回群众损失六百余万元。成功侦破“2020.01.07驻马店市驿城区某集团被诈骗案”,在新年脚步越来越近之际,刘忠良同志不畏艰辛,先后奔赴郑州、上海、北京等多地长时间出差,终于在新年到来之前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金额450余万元,成功挽回企业损失。成功破获“2019.10.22闫某被诈骗案”,该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带破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成功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2020年12月,分局接到一起被诈骗5万元的警情,接到报警后,刘忠良立即认真梳理该案线索,成功于案发两天后赶赴一千公里外的福建龙岩市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追回赃款5万余元。
刘忠良同志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一名警察的铮铮誓言,从工作中的小事做起,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放过点滴的破案线索,始终以打击犯罪分子、侦破案件为重点,并在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时迎难而上,始终站在驻马店疫情防控的最前沿,得到了人民群众及同事们的广泛好评,树立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图片及供稿:郭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