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中立的,关键在于如何应用。为引领推动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教育部2018年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并将坚持育人为本作为首要原则,提出“面向新时代和信息社会人才培养需要,以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这种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中,信息环境的构建与应用必然是重点和核心,但也要谨防对技术的滥用、误用。
毋庸置疑,有效的、个性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以大量精准、完整、规范的数据为基础。从数据采集、分析、整理的角度看,人脸识别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手段的引进,对于促进教育教学评价都是有益的。但数据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教学质量分析与评价水平的提升,评价背后的理念才是关键。
我们必须首先构建具有正确导向、经过科学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再结合数据的支持将评价指标变为有质量的常模和标准,而不能仅重评价数据的采集和简单的应用,忽视建立科学的、面向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和指标框架。
另外,简单的人脸识别和监控技术并不能完全适配教与学,技术只能是采集分析课堂数据,而数据的理解和应用还是应由学校和教师来处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里面提到了学校教师应培养信息素养,另外,数据素养、科技素养等也属于未来教育中非常核心的素养和能力。
人脸识别技术可以从课堂视频数据中挖掘生成很多信息,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挖掘出学生认知、情绪、情感和核心素养的发展变化情况,还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实践。
近来,国家先后发布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规范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使用行为,强调的是促进健康发展而非限制发展,这些举措对促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技术应用中,学生、家长及教师的体验、满意度都是需要考察的重点。技术应用能否促进教与学则是另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是否促进教学的价值判断不能仅仅依据传统的学业考试分数、升学率,而应当经过专业、严谨的程序来进行判定。这也要求各级各类政府加强监管,在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的前提下守住底线,在对AI技术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坚守符合教育和学习规律这一准则。
首先,不论是什么技术与教育的结合,都必须坚守教育本位的定位,将以人为本放在首位。学生的生命成长能否得到促进是衡量技术在教育领域中应用有效性的唯一标准。其次,人工智能技术在大规模推广使用之前,须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和论证,以确保有效性。最后,不能用人工智能代替教育中“人”的因素。
固然教育机器人等一些人工智能产品可以作为学生学习的助手或者伙伴,甚至可以在师资不足等情况下承担起教师的角色,但教育本质上是人与人的交流和相互影响,人类虽然存在很多思维和认知上的缺陷,但也具有很多当前技术难以企及的能力,可以说当代技术与人类大脑在处理事务方面各有擅长。因此在教育领域,如何让人类系统与人工智能系统协同发挥作用,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这种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也是未来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应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总之,我们还是应以开放的心态拥抱科学技术的发展,推进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多措并举促发展,制定行业规范保底线,促进教育的深度变革。
(作者系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网络平台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