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日前在京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以儿童权利为导向,要建立疏堵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发视频等行为进行限制而非隔离。
报告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有儿童视角,要遵循儿童权利的价值取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归根结底是现实社会各种问题的集中反映。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和能力只能是在孩子参与网络建设的过程中培养,而不是在隔离状态下培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国家和父母的事情,更是孩子们的事。
为此,报告建议,加大对发布、传播不良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行为的处罚;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资料采取阻断传输、删除等措施,对实施网络欺凌的行为进行处罚。
“国家要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报告建议,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发视频等行为进行限制而非隔离,应鼓励未成年人发布具有正能量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产品分类制度等。(记者 王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