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4月23日电(杨黎 通讯员:发改轩)今日,从常州市发改委获悉,据统计监测数据显示,3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4.2%,符合启动价格补贴条件。
该委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8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98号)、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11〕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发改〔2020〕96号)要求,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并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争取于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