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常州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

2019-12-02 19:37:10    来源: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华讯网常州122日电(杨黎 通讯员:医保轩)今日,华讯头条从常州市医疗保障部门网站获悉,为加强和改进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更好推进分级诊疗和三医联动,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自121日起进一步提高该市异地就医相关待遇。

1.市外转院转诊医保待遇再提升。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如:60岁的张大妈是常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办理市外转院手续后至外市三级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10000元(其中属于医保范围9500元),老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常州市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标准为1000/次,张大妈此次办理市外转院手续后在市外就医按新政策支付办法(9500-1000×70%,可报5950元,而按老政策(降低10个百分点)支付办法(9500-1000×65%,只能报5525元。新政策比老政策多报425元。

2.未经审批市外转院医保待遇再提升。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门诊大病和特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个百分点;在市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如:65岁的刘师傅是常州市某企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前往上海某医保定点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本年度第一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000元(其中属于医保范围9500元),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常州市的住院报销比例95%(在职职工为90%),退休人员年度第一次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起付标准为800元。刘师傅此次未经审批前往上海就医,按新政策支付办法(9500-800×95%-20%),可报6525元,而按老政策支付办法(9500-800×95%×50%),可报4132.5元。新政策比老政策多报2392.5元。


[责任编辑:杨黎]
呵护地球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电话:010-63607677  邮箱:huaxunzx@163.com

备案号:京ICP备17046357号-1

Copyright© 2016 Huaxu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