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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40个特药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2020-03-07 12:28:30    来源: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华讯网常州3月7日电(杨黎 通讯员:医保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医保部门发布的信息了解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0〕5号)文件要求,3月1日起,对省特药品种,该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基金根据谈判价按以下比例支付:职工医保65%,居民医保60%。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之前的55%提高至60%。

此次调整支付比例的特药为苏人社发〔2017〕346号文件下发后通过省统一谈判纳入省特药管理的药品,按商品名统计,涉及40个药品。对苏人社发〔2017〕346号文件发文前已纳入省特药管理的药品,仍按原支付比例执行。

下一步,该市社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特药保障服务工作。一、加强特药动态调整,对通过常规准入已进入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特药品种做好衔接工作;二、在溧阳市范围内增加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我市每个县域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三、及时做好特药责任医师新增、调整工作;四、进一步规范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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