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9月9日电(杨黎 )今日,华讯头条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常政办发〔2019〕103号文件注意到,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该市公布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经市政府同意,2020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1600元/人,“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1140元/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650元/人、800元/人、280元/人、18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950元/人、800元/人、860元/人、960元/人。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