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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亮剑”

2026-03-09 19:34:08    来源: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华讯网常州3月9日电(杨黎 通讯员 应急轩 吴佳)为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今日,常州应急部门公布了该市各地近期查处的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1. 大峘集团溧阳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公司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朱某正在车间从事焊接作业,经现场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朱某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附件《特种作业目录》,朱某从事的作业内容应持有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 江苏多伦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与A公司于2025 年5 月26 日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该公司将公司消防维保项目发包给A公司,A公司负责该公司厂区内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维护保养期限自2025 年6 月1 日起至2026 年5 月31 日止。该公司未向承包方A公司书面告知发包项目以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该公司未向承包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以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金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3. 常州游日通机械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一车间内一名员工刘某正在进行激光切割机的操作作业,经应急管理部查询系统查询,该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4. 常州本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田某于2025年10月至检查当日进行气体保护焊接、氩弧焊接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气体保护焊接与氩弧焊接均属于特种作业。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田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新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5. 常州市士林合金铸件厂

2025年11月3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仅有一名主要负责人沈某,且沈某自2010年担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至今。沈某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于2021年5月26日取得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黑色金属铸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证明有效期结束后,沈某分别于2025年6月、9月参加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黑色金属铸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班并考核,考核结果均未合格。截至检查当日,沈某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规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三项:“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的规定,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6. 常州市亚乐塑业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一台在使用的粉碎机皮带轮防护罩缺失,粉碎机皮带轮中心距离人员操作的地面高度低于2 米。该公司已在2025 年3 月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教育培训,但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以及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7. 常州曲速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6日,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焊工陆某正在从事氩弧焊作业,氩弧焊是气体保护焊的一种,气体保护焊在《特种作业目录》中属于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经查询陆某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截至核查当日未进行复审。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的规定,陆某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不具备从事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规定,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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