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上、记规程,心中牢记是安全,完成任务好上好。”潞安化工常村煤矿通风队员工自编的“安全顺口溜”朗朗上口,使员工熟记安全行为禁忌和行为准则,轻松掌握岗位操作标准,强化安全理念。
该矿为进一步增加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全面提升全员自主安全意识,切实将互保联保安全责任落实到现场,彻底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制定下发了《常村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抵押式罚款返还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取之违章、用之治理、功过各论、奖罚分明。
具体来讲,违章罚款返还限于一般违章及严重违章,红线类违章行为及造成事故的,原则上不纳入返还范畴;班组科建立违章罚款返还专项台账,月度罚款返还情况要进行公示;员工当月出现一般违章行为的,以当月的罚款金额作为抵押。从当月起,次月未发生违章行为的,抵押罚款全额返还。次月内,仍有违章行为发生的,取消上月返还资格;员工当月出现严重违章行为的,以当月的罚款金额作为抵押。从次月起,连续2个月未发生违章行为的,抵押罚款全额返还。2个月内,仍有违章行为发生的,取消上次返还资格;科队级干部当月因未按规定完成违章查纠指标被处罚的,以当月的罚款金额为抵押。从次月起,连续2个月能高质量完成查纠指标的,抵押罚款全额返还。2个月内仍存在未完成指标查纠情况的,取消上次返还资格;对发生红线类违章行为及造成事故,但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根据《常村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申请奖励:事后能积极悔改,连续6个月内再无违章行为发生,并能主动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经逐条落实情况属实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返还原罚款的 50%-80%。
据了解,该矿1到8月份,查纠不安全行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4.55%,查纠严重不安全行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4.2%。(李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