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 根据相关方案要求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 “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 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已完成自查 发现10款化妆品存在网络备案信息 与实际外包装标识的信息不同步的情况 执法人员指导相关单位 立即对问题产品下架 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主要指 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 文字、商标、标识 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根据《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等为重点对象,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为重点内容。检查产品是否存在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已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产品是否存在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以外的其他商标、产品标签上是否存在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的情况,避免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名称、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索证索票和购进台账等制度。长治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深入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 下一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将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 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案件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守牢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