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为人民公仆正名理应成为全民共识

2020-06-28 11:46:43    来源:华讯头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澄清正名让我腰杆挺直了"》,对曾遭遇不实举报的黑龙江省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技信息科科长井绪江予以澄清正名的事件进行了报道。(6月23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看了这则消息,我的头脑里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那就是领导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后,我们的各级组织应该怎样办,我们的各级监察机构应该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这样的人和事,尤其是那些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遭到人生攻击后,我们应该如何去消除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为人民公仆“正名”应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领导干部往往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因为他们总是担负着常人不能比肩的责任和重托,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不会得罪一些与工作相关的个人与集团利益。既然如此,必然遭到很多相关人的嫉恨或非议,甚至会有人无中生有地发表一些于领导干部不利的奇谈怪论。这种奇谈怪论一旦在人们之间流传,一定会节外生枝地生发出一些负面的新闻。这类似的负面新闻总是会很快地发酵,铺天盖地地朝着领导干部袭来。面对这样的怪事,我们的领导干部常常采取隐忍的方式加以消化,有的还会招来上级组织部门介入调查。当然,在多重组织的调查与走访中,尽管事实一步步厘清,但是领导干部的威信则在原有基础上大打折扣,甚至有的人从此一蹶不振,有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因此,我们的各级组织部门及其领导机构,应该形成一种对于领导干部的保护制度,在事情得到最终离清的情况下,要以组织的名义恢复领导干部的清白,让整个社会都知晓我们被冤枉的领导干部到底是怎么回事。

坚决遏制人民公仆被污名化现象。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维护领导干部的形象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业再创辉煌。为此,我们的各级监察机关及其职能部门,要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坚决查处一切有意损坏领导干部形象的人和事,让危害领导干部形象的个人及其组织受到及时和彻底的查处。凡是触犯刑法的人与事要移交检察院和法院侦办,凡是触犯党纪、政纪的人与事要让其在政治前途上大受影响。

总之,为人民公仆正名应该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各级组织及其人民公仆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应该多几分理直气壮。(随遇而安)


[责任编辑: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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