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化消费不应只有“小屏”
因工作关系笔者最近出差数次,所到之处既有游人罕至的边陲小城,也有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二线城市,还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这些地方虽然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有高有低,历史文化、传统习俗也各有特色,但有一个细节是共同的——大家“机不离手”的程度不相上下。
如今,小小的一块手机屏几乎承载起了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除了日常生活功能之外,这块“小屏”还承担着相当一部分的文化生活内容。以笔者所见,虽然所处城市不同,但人们通过手机进行文化消费的现象非常普遍,“小屏”化趋势非常明显。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电信资费降低而来的“小屏”化是很有益的,它能够抹平不同发展程度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特别是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了宝贵的信息流,使便捷化的生活服务和便利化的发展条件能以较低成本进入欠发达地区,带去新的发展机遇。在这个基础上,文化消费也颇多受益,人们通过手机即可便捷获取文化资讯、进行文化消费,大大拉近了消费者与文化产品和服务之间的距离。“小屏”也成为文化企业最重要的产品推广、销售渠道之一。
但是,随“小屏”化趋势而来的有些现象和问题令人深思。以笔者在开头所述几个地方的观察而言,就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第一是大家在手机上看到的内容产品相对单一,比如题材雷同的网剧,或抖音、快手之类的短视频;第二是当手机使用时间明显增多时,线下的文化生活或文化产品消费就会受到影响。
这两个问题其实分别与文化消费的内容和形式有关。当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总是接收到相同的文化产品内容时,文化消费本应具有的多元化色彩就会淡化,不利于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另一方面,当人们习惯了在手机上进行文化消费,线下的文化消费形式如看演出、读书看报等多少会受到影响,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的闲暇时间是一种稀缺资源,在与“小屏”争夺这种稀缺资源时,传统的文化消费形式往往“力不从心”。
当然,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不是要消灭“小屏”,而应当从根源上开辟新思路。首先,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自身质量,并充分利用“小屏”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出去;其次,有关部门要重视对文化消费的引导和培育,只有消费者有了较高的审美能力,才有可能把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从“小屏”分一些出来给其他文化产品消费。
只有当人们不只从“小屏”获取文化内容时,文化丰富多元的光芒才能闪现,文化消费的潜力也才能得到完全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