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景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刘宁,1990年12月份入伍,在52997部队服役,1994年9月份考入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习法律专业,1996年毕业后在景县人民法院实习,1997年通过省考正式进入法院工作,1998年学习亚伟速录,在衡水中院组织的全市书记员考核中获得第一名,2003年在衡水电大毕业,取得法学本科学历,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她先后在刑庭、民一庭、审监庭、民四庭、民二庭工作,现任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从走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天,刘宁从书记员到法官一路走来,凭着“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军人品质,逐渐成长为一名为民、爱民、审判经验丰富的人民法官,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严谨细致地对待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情理法交融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自觉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时刻紧绷法纪、道德、规矩“三根弦”,脚踏实地,立足本职,依法依规履职,廉洁公正司法。特别是自2019年担任民二庭庭长以来,审理了2000余件民商事纠纷案件。始终做到调解优先,用“心”办案。在她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原、被告双方多次供货、数次结算货款的繁杂票证,刘宁一方面为查清事实,“居中”查对双方的货款票证、销货清单往来,另一方面深入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让他们放下包袱,消除隔阂,诚实守信做生意。最终,该案圆满调解结案,而且督促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三日内即履行了付款义务,使得原告公司资金得以周转,恢复了生产经营,为服务景县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当事人为了表示感谢,还给刘宁送来了锦旗。
刘宁所负责的民二庭主要办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审理的案件数量多、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疑难案件多,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类纠纷、案外人执行异议、企业破产案件等,庭里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在她的带领下,干警明确分工,齐心协力,通过简案快审,繁审精审,努力缩短审理时长,帮助当事人及时化解纠纷,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案件质量;无论是案件审结率、调解率,还是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在单位均名列前茅。2021年,刘宁所带领的民二庭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她本人在2021年度、2022年度被景县县委予以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刘宁同志表示将继续坚守自己对法律的信仰,把女法官特有的温暖与柔情倾注到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细节,把司法关怀真正落实到老百姓心坎上,为百姓的平安与幸福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张树岩 车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