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被执行人郑某群向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这起持续近四年的宅基地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郑某旺与郑某群系亲兄弟。2016年9月,郑某旺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起诉其兄郑某群,诉请拆除其兄修建在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审理过程中,郑某群又以违法颁发土地证件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因此中止审理。直至2018年1月,本案最终审结,法院判决郑某群拆除修建在郑某旺宅基地上的房屋。判决生效后,郑某群一直未予履行。
2020年3月3日,郑某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后3次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说明利害关系,释明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拆除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执行,并且多次强调此乃家事,不需要法院操心。
考虑到被执行人态度坚决,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深,难以调和。执行员考虑从经济处罚入手。在查询到被执行人有2万余元银行存款后,迅速进行了冻结,并将《执行裁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得知存款被控制并有可能对其进行处罚后,态度发生了转变,当场联系工人,主动对房屋进行了拆除。考虑到被执行人认错态度端正,新宁法院决定对其不予处罚。
(记者 唐云飞 通讯员 杨坚 万卷 杨红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