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武汉:首次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

2019-07-01 10:49:10    来源:新华网    

按照物业服务分五个等级,最高收费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有关部门获悉,《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实行。这是武汉首次为物业管理收费制定实施细则,也是首次明确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

记者看到,这一实施细则规定的是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最低收费为一级物业,物业费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0.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最高收费为五级物业,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这一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细则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双过半”。与此同时,物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半年公布一次,并适时审计。

细则还明确规定,满足特定条件,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期物业指的是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

相关房地产专家表示,武汉新出台的细则,首次明确了前期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并且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明确划分,市民可查询自家物业等级,做到心里有数,规范市场发展。

[责任编辑:张倩]
呵护地球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电话:010-63607677  邮箱:huaxunzx@163.com

备案号:京ICP备17046357号-1

Copyright© 2016 Huaxu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