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推进旧城、城中村改造,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和房地产市场的总体运行情况,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等重大公共服务事业用地需求,适度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数量,控制商业用地供给规模;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常州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规模为33340亩。
常州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120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90亩;交通运输用地920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00亩;特殊用地190亩;商服用地1100亩;住宅用地626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300亩,租赁住房用地630亩,其他住宅用地1330亩)。
常州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天宁区安排4310亩,占供应总量的12.93%;钟楼区安排3080亩,占供应总量的9.24%;经开区安排3795亩,占供应总量的11.38%;武进区安排6390亩,占供应总量的19.16%;新北区安排8485亩,占供应总量的25.45%;金坛区安排7280亩,占供应总量的21.84%。
常州市区2021年度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4300亩,具体分配如下:
天宁区300亩,钟楼区300亩,经开区300亩,新北区500亩,武进区700亩,金坛区700亩,共2800亩;高铁新城300亩、金融商务区300亩、科教城200亩、其他市级平台700亩采取计划单列,共1500亩。
市区(不含金坛区)普通商品住房地块均在《常州市区2021年度普通商品住房地块供应重点项目库》中产生。所有经营性土地供应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议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择时上市。
供地计划批准后,按照国家、省、市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及时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研判,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或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和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