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小记者声明

常州“双管齐下”降用电成本助企减负

2021-07-28 20:23:52    来源:常州市发改委    

华讯网常州7月28日电(杨黎 通讯员:发改轩)今日,从常州市发改委传来消息,2021年上半年,围绕降用电成本、助力企业减负添力方面,该委重点推进两方面降企业用电成本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让全体企业享受到普惠政策红利。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次全面下调涉企用电价格,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将较第一监管周期分别下降每千瓦时(度)4.55 分和 0.46 分;同时,进一步拉开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价差,优化电价结构,1-10 千伏、20-35 千伏、35-110 千伏、110 千伏、220 千伏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对应的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 3.5 分、3.9 分、4.5 分、5.5 分和 6.5 分,此外,通过进一步降低谷期电价,拉大峰谷价差,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移峰填谷”作用,鼓励储能产业发展。

上半年,上述电价优惠政策累计已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支出7.79亿元,预计全年降电价约15亿元,为促进常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创新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等涉农优惠政策。为保障涉农电价优惠政策快速落地见效,助力农业生产保供稳价,根据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出台的《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市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供电等多部门快速反应,在联合调研、统一集训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的《常州方案》,迅速构建涉农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服务一张网,致力打造一流用电营商环境。

《常州方案》确立了“线路改到位、表计分到位、比例定到位、类别选到位、成本降到位”的“五到位”服务目标,细化明确了三项政策执行范畴。一是明确初加工范围:指粮食、果蔬、茶叶等共计七类,直接以农林牧渔产品为原料,以不改变其物质形态为前提,而实施初加工以提供初级市场的用电;若涉及谷物磨制的,则不属初加工范围。二是明确具体落实举措:一是分表计量,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原则上实行分表计量。二是确定农电比例,若难以分表计量的,可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实际执行的农电计价比例或电量。三是选择电价类别,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稻米加工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或者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含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保持不变。三是明确办理流程:企业自愿申报、基层联合初审、市级会审发文、供电次月执行。截止2021年6月底,已有40家粮食类加工、801家茶叶初加工、88家农村保鲜仓储用户受惠上述农电优惠政策,累计节约用电成本1086万元。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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