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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析理|外卖小哥没签合同,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2023-09-11 20:02:06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华讯网常州9月11日电(通讯员 张璐 )童某是 “饿了么”平台的一名全职外卖骑手,身穿蓝衣,把客户的点餐送进千家万户。2022年4月9日,童某在送餐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摔成了骨折。童某申请工伤认定未果后,走上了诉讼之路。

童某所在站点外卖配送业务由海南某科技公司承包,他每天接受该站点的管理安排,工作时间固定,日常通过手机软件打卡考勤,穿着统一的“饿了么”服装去配送站点的派单,薪资发放主体是海南某科技公司,该公司未与童某签订任何劳动、劳务或承揽合同,亦未给童某缴纳过社保。

经过审理,法官结合实际用工情况,认定童某和用人单位海南某科技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特征明显。童某受伤前的几个月,薪资账单中的户名发放主体仍是海南某科技公司,且无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当天,童某依然接受海南某科技公司的实际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成立。判决结果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外卖小哥童某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新型用工形势下,外卖小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去传统劳动关系”特征明显,要从用工实际出发认定劳动关系。对此,武进法院建议,一方面,“外卖小哥”等新业态从业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保存统一着装要求、考勤打卡记录、在线工作、薪酬绩效发放等证据资料,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通过正当程序及时维权;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与存在“管理-从属”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规范完善对员工管理的同时,切实承担起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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