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酒驾、醉驾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有人不以为然,竟然酒后驾驶营运车!
2024年2月 13 日11 时49 分许,在长治市上党区郭堡路段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晋 D***U3号大货车行驶至检查点,在例行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莫某身上有酒气,涉嫌酒后驾驶。
经过检测,莫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莫某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询问,莫某向民警供述由于春节期间,跟亲戚朋友聚餐期间喝多了,想的当晚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没事,就驾车继续前往拉货地,没想到行驶到郭堡路段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听完莫某的供述,民警对莫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向莫某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莫某讲明酒后驾驶营运车的严重危害性,引导教育莫某以后要守法安全出行。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上党区交警温馨提示: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你需要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