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繁叶茂一百年
化为灰烬一瞬间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
仍有人不听劝
心怀侥幸漠视安全
近段时间以来
长治公安查处多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相关违法人员受到处罚
案例一 3月4日上午11时,上党区东和乡村民刘某在河道内焚烧秸秆和杂草引发火灾,巡查民警发现后立即予以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3月7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微子镇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李园村一山头发现火情。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发现大火已被先期到达的救援人员扑灭,嫌疑人李某被控制。经询问,李某对其点火燃烧杂草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9日晚,长子县公安局接报,王峪景区管理中心王村村北发生火情,造成大面积山岭被烧。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经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监控追踪,将犯罪嫌疑人将某抓获归案。 经查,3月初的一天,将某安排村民把村集体大棚内废弃的香菇包运至西侧路边,8日上午,香菇包发生燃烧,后被扑灭。次日上午,将某驾车将未燃尽的香菇包运至自家耕地,欲做肥料使用,当日下午,香菇包引燃周围草地,致使大面积山岭被烧。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面积达262亩。 目前,犯罪嫌疑人将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 3月15日下午1时许,沁源县公安局郭道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东村附近山上发生森林火情。全体民辅警立即赶赴火场,协同县森林消防队、当地村民开展救火工作。 在火情得到控制后,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将嫌疑人药某抓获。经查,事发当日药某上山放羊,将未燃灭的烟头随手乱扔,结果引发火情。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春季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期
请大家务必提高防火意识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对违规野外用火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造成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