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发现自己怀孕后突然想起前几天刚刚吃过感冒药、止疼药、退热药甚至避孕药在兴奋之余又开始焦虑孩子还健康吗?由于孕期用药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好多孕妈陷入了无尽的纠结中是不是吃过药之后,孩子就不能要了呢?今天产科医生郝瑞月带您了解孕期用药,解开孕妈们的疑惑。用药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要看四个条件1.用药时间2.用药种类3.用药剂量4.用药持续时间用药时间受精卵发育成胚胎和胎儿的过程中,对外界影响的敏感性可以分为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这三个阶段。不敏感期01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后14-28天),药物对胚胎的影响“全”或“无”。“全”为药物致胎停或流产。“无”药物对胚胎并未造成影响,胚胎可以正常发育。敏感期02妊娠3-8周,是胚胎细胞的分裂和增殖期,对外界的影响极为敏感,这个阶段不慎服药,很可能会干扰胚胎组织和细胞的正常分化,导致畸形的发生。低敏感期03妊娠9周之后,胎宝宝过度到依靠细胞增生过程中,受外界的影响已经大大降低,吃药后出现致畸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但不是说这个阶段可以随意吃药。用药种类什么样的药能用,一定要看孕期药物分级,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来划分,可分为A、B、C、D、X五个级别: A级:安全,主要包括一些叶酸、维生素类药物;B级:未对孕妇进行研究,但相对较安全,主要包括有青霉素、头孢类药物等;C级:对胎儿的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用药;D级:有明确的对人类胎儿危险的证据,必要时用药;X级:对胎儿可致畸,禁用。用药剂量及持续时间偶尔少量的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增加出生缺陷的发生概率,要看服药的持续时间长度和服药的剂量,这是因为致畸水平和药物的剂量及持续时间相关,用药剂量越大,持续时间越长,发生致畸的风险越大。故妊娠期间避免大剂量长期服用药物,如果确需服用时,需要掌握用药剂量和疗程。如:维生素A,是FDA分类A类药物,但每日大剂量2.5万IU,则可增加致畸风险,发生面瘫,眼部畸形等,成为X类药物。具体病例案件分析患者情况:李某,女,24岁,泌尿系感染(未知怀孕)。用药情况: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0.1g,0.25g/次,静点,1次/日,共3天。病好后,发现月经没来,经检查确认已经怀孕,查说明书后得知,乳酸左氧氟沙星会影响胎儿骨骼关节及骨软骨发育,孕妇禁用!问:孩子留还是不留?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三要素在进行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时,至少需要知道下面3个问题:1. 用药距末次月经的时间?该患者用药时间距末次月经的时间:22-24天。 2. 平时的月经周期多久?该患者平素月经规律,月经周期为28-30天,妇女在末次月经后14天排卵。 3. 药物性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乳酸左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FDA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妊娠期妇女禁用!病例中孕妇用药风险评估最后一次用药时间点,是在不敏感期、敏感期,还是在低敏感期?这位孕妇用药时间距末次月经的时间:22-24天。最后一次用药的时间在末次月经后的第24天,为月经周期的28天内的相对安全期,即不敏感期。药物的半衰期、毒性靶器官(1)半衰期乳酸左氧氟沙星的半衰期约为6-8小时。也就是说,经过6个半衰期(36-48小时,约2天)后,左氧氟沙星被基本清除。该孕妇最后一次用药时间是在末次月经后的第24天,孕妇实际暴露于氧氟沙星的时间为26天(24天+2天)。(2)毒性靶器官虽然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及骨软化病变。因此妊娠期妇女禁用。受精卵形成后,肌肉骨骼系统是在妊娠4.3周-7周(末次月经后38-63天)内启动发育(见下表)。故推算出,该孕妇暴露于乳酸左氧氟沙星的时间为22-26天,距离38天仍有12天,用药时间处于胚胎对外界影响的不敏感期。因此可判断:由于氧氟沙星已经在体内被清除掉,对胎儿影响会比较小,甚至没有。评估建议本例患者,从药学角度,根据上述用药时间推算,药物清除后,胎儿还没有开始骨骼发育,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有流产或出血风险,不要保胎。可见,一旦服药后发现自己怀孕,不要马上就判胎宝宝“死刑”,而是需要到正规医院向专科医生进行咨询,医生会根据服用是否处于胚胎发育的敏感期、药物种类以及服药的时间长度等因素综合分析考虑,如果确定孩子能留下来时,孕妈妈就要放宽心,不要一直处于焦虑恐惧中,否则,这种不良的情绪也会影响到宝宝健康成长。但孕妈妈在后面的孕期中仍需规律做好产检,一旦发现异常时,应听从专科医生的建议,以保证优生优育。另外需要注意,药品的服用对于造成胎儿畸形,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多的原因与染色体、身体状况、孕妇的情绪等等有关,所以做好孕前检查,保证身体健康,健健康康地迎接宝宝的到来。 温馨提示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切勿自行购买服用。2、尽量使用FDA分类A/B类药物,用C/D类需权衡利弊使用。3、有自愈倾向的疾病,如普通感冒等,能不用药就不用。4、妊娠早期尽可能不使用药物,妊娠期间避免大剂量长期服用药物。5、若因患甲状腺疾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疾病而需要长期服药者,应先告知医生,并向医生咨询,切勿因为计划怀孕或已怀孕而自行停药,以免影响原有的疾病致病情恶化。5、服用药物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6、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避免复方制剂和缓(控)释片制剂,能用外用药解决,不选口服的。7、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8、中药对孕妇也未必安全,应尤其留意活血类、利尿类、消食类、通便类、跌打损伤类等类别的中成药。9、部分疾病如发热、腹泻等,孕妇需要服药解决,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医生推荐郝瑞月产科副主任医师从事妇产科工作20余年,曾先后外出于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发表省级论文多篇。擅长产科难产处置、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危急重产妇救治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救治工作。■山西省大疱性皮肤病诊疗培训会在长治二院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百题(16~20题)■“呼噜娃”要重视!有些危害意想不到!■一家人 信任延续16载 两次性命相托 供 稿丨郝瑞月 编 辑丨谌飞君 审 核丨雷 赫
用药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要看四个条件
用药时间
不敏感期
01
敏感期
02
低敏感期
03
用药种类
用药剂量及持续时间
具体病例案件分析
妊娠期用药
风险评估三要素
病例中孕妇用药
风险评估
药物的半衰期、毒性靶器官
评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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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丨郝瑞月
编 辑丨谌飞君
审 核丨雷 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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