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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2018-11-20 10:54:05    来源:中国网科创    

今年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方式和机制,充分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除了坚持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外,还积极主动与人大加强沟通联系,确定报告专题,纳入人大年度报告计划。自觉接受每年人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项调研。如该院王晓明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郭晓青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陈磊副检察长参加市人大在周至调研《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座谈会,就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做了专题汇报

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的审议意见或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扎实执行,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对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均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

切实办理人大代表提案议案。始终把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提案议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对人大交办的提案议案坚持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注重办理效果,共办理人大代表提案5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提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公诉部负责人带领未检办案干警第一时间回复,并就该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爱在检徽下”未检品牌向代表进行了专门报告,并邀请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参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

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只有了解才能理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代表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代表联系,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机制》,省人大代表由检察长和领导班子成员亲自联系,市县人大代表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镇街联系,坚持自觉主动联系人大代表,丰富联络载体,畅通沟通渠道,通过赠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以及宣传资料等,为其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通过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两微一端”、走访和开展电话咨询等形式使代表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并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及进行检察机关满意度自查自检;通过上门走访、进村入户等形式,变被动听取为上门征求,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王晓明检察长亲自上门走访周至辖区的两名省人大代表陈旭辉、齐平,报告检察工作,尤其是该院的特色、亮点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陈旭辉代表到院视察四次,齐平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两次、座谈会一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政协会期间主动向政协大会通报工作,派出中层干部深入政协各界别主动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委员提案3件。自觉接受政协组织的视察活动,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庭审等活动。今年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到了全国政协委员颜明参加,颜明委员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其做好未检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邀请县政协委员全程监督了该院首次向市场监管局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委员表示检察院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利益。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各级媒体参与,向社会大众通报检察工作,展现检察作为,加强与媒体日常沟通,注重倾听媒体声音,及时回复社会关切。成功举办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了十余家中省市县级媒体,通报检察工作,以及“一降一升”、该院提出的“三项机制”等专题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借助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成果,积极破解刑事诉讼中律师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辩护难等问题,并指定专门干警、安排专门场所、配备专门设备开展律师接待工作。该院制定出台的《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最多跑一次”六大事项》第三项就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律师可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预约后直接到案管大厅查阅电子卷宗”。

积极适应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做到主动搞好服务,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座谈会,通报各项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专项活动等形式,主动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及时调整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有效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和事项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注重做好监督程序和其他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5件,参加检察开放日2次,参加座谈会3次。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积极推行“阳光检务”,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监督者更广泛的接受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专题会,对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对照自查提纲,重点围绕该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活动等各个方面深挖细查,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落实整改,对经常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从相应的办案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大检查活动,有效推动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管理、办案、监督、统计的作用,开展流程监控、案后评查、数据分析、业绩考核,构建了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该院同步健全了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检委会对司法办案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监督权。

强化检务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根据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盯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完善办案检察官回避制度、问责制度,重视对办案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作者:郭月宁、刘雪枫)

[责任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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