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盱眙县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措施,快速执结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
刘某为盱眙县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因工资争议,刘某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公司给付刘某工资56624元。判决书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义务,刘某向盱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公司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据了解,是因为被执行公司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出商务活动时,购买机票失败,故其联系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
此案能快速执行完毕,得益于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随着银行网络冻结、扣划功能的完善,以及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等执行措施的多重运用,执行难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解决。(作者:宋宇、杨正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