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 (记者贺勇)哪些政府信息应当公开、通过什么形式公开、在多长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公开……这些曾经模糊的问题如今在北京有了“标准答案”。记者从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7月23日,北京市49个市级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发布,共涵盖5116种业务事项、8638条政府信息、30696项内容标准,列明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和全部公开要素。此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在国内尚属首例,标志着北京市已完成政务公开地方性标准建设,进入“精准公开、贴心服务”的新发展时期。
全清单实现了“一单”到边,信息全覆盖。目前各地编制出台的信息公开清单基本是以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为主,尚无涵盖全部政府信息的清单标准。而此次北京市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是在市属全部行政机关、对照全部工作职责、梳理全部业务事项、列明全部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将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全都纳入清单,并注明内容标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全部公开要素,以摸清政府信息“底数”,消除公开“模糊地带”,制定公开查询“字典”,提供检索信息“指南”,实现权力运行全覆盖、管理服务全覆盖、清单类别全覆盖、公开标准全覆盖。
据了解,9月底前,北京市各区政府、333个街乡镇也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形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开规范,让外界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