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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互联网+护理” 网上下单42项护理服务可上门

2019-07-16 10:10:5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7月15日电 (记者 姜泓冰) 网上下单、护理上门。上海市发布“互联网+护理”试点服务清单,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和部分医疗机构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探索建立适合上海实际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

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同时,上海还启动了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充分发挥优质护理资源作用,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根据新公布的《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海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负责组织和推进。具备资质的实体医疗机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经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所在地辖区内派出本机构注册(或备案)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PICC维护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上海也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并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推出了“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根据清单,“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进入清单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11类42项,每一项都有具体护理内容和要求。据悉,提供服务项目主要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并经专家论证。

上海市卫健委强调,试点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护理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医学文书书写管理规定、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居家护理服务流程、纠风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等;要加强护士执业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提供服务的护士具备服务资质和技术能力;提供服务前要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和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必须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病历数据资料要全程留痕,确保可查询、可追溯。

为防范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利益,试点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相关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监督电话或其他监督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置举报。试点医疗机构或者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要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互联网+护理服务”执行由上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在试点之后,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技术风险和劳务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据悉,上海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从今年2月开始制订试点方案,6月起组织实施试点,年底进行试点总结,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广有益经验。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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