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1日,本报读者来信版推出调查报道《土地补偿费,一笔糊涂账》,反映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土地数据造假、村民土地收益补偿不公正等问题。报道刊发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三级党委、政府表示接受监督、抓紧整改。半年时间过去了,整改进展如何?村民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公正有效的维护?6月17日、18日,本报记者再次赴准格尔旗进行了跟踪调查。
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此前报道指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大塔村开采煤矿,根据相关协议,需要依据占用土地的面积大小,给予村民土地收益补偿费。可是前些年,大塔村村委会公示的土地数据严重失实,导致土地收益补偿费成了“一笔糊涂账”。
报道刊发后,准格尔旗随即组建工作组,进驻大塔村,开展土地确权等工作。“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就是土地确权,只有把各家各户的承包土地捋顺了、弄清了,才能确保土地收益补偿发放的公正合理。”准格尔旗农牧业局确权办主任刘秀娟说。
据刘秀娟介绍,通过前期外业测量、走访核对、矛盾调解、数据公示等工作,3月20日,大塔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随后,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逐一签订《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和《草原承包合同》,明确了各家各户的土地数据和土地位置信息。截至目前,大塔村实有307户,其中,290户已签订合同,17户尚未签字。
对于土地确权,村民们都给予了证实,但仍有一些人提出质疑:“土地总面积差不多,具体的地块分类却有偏差,明明是耕地,标注的却是荒山。”“我家以前明明有很多耕地,另一家几乎没有,现在算出来的结果是我家的耕地很少,另一家反而比我家多得多。”
对此,刘秀娟表示:“土地确权是经过五六轮公示的。”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大主席杨国君说:“村民关于土地的争议可以理解。我们参考的数据是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这是法定数据。同时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收益补偿核算时,已在耕地、坡比等方面的实际基数上增幅一定比例,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收益补偿正在核算发放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中心、薛家湾镇、大塔村村委会正在联动开展土地收益补偿的核查发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 2013年准格尔旗政府42号文件,即《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镇长郭睿说:“此次整改中,我们的办法是一次性算清,两个8年再加上后续,后续一般算是4年,一共是20年。”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君科表示:“核算发放补偿的依据是最新土地确权数据,每家每户应拿多少钱,前期已拿多少钱,比对后多退少补。”
据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树林介绍,大塔村涉及土地收益补偿的共有202户,其中153户还需继续补款;前期超额领款需退还的有25户;16户尚未签订土地确权的承包合同,收益补偿工作无法开始;还有8户,过去领取的金额与此次核算金额基本相当。在还需补款的153户中,已签订补偿协议的有129户,还有24户因涉及人员被拘留、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等,尚未签订协议。“之所以是202户而不是307户,个别统计数据也不一样,是因为前些年公示、领款时,有些父子、兄弟姐妹是一个户头集中在一起的。为便于核算,作了延续。”李树林补充说。
在大塔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搬迁补偿决算协议》,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签字确认补偿金额等,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薛家湾镇镇政府作为鉴证方,加盖公章。
采访中,有村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不应再依照42号文件。李树林、杨国君均作出解释,认为适用的政策文件不能随意改变。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大塔村开采煤矿,是临时性用地,不属于永久性用地,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煤矿开采到年限后仍由村民承包经营,所以仍然适用于42号文件。
村党支部班子配齐,被列为全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重点整治村
此前报道反映,大塔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常年选不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据准格尔旗组织部机关工委副书记张春林介绍,今年5月14日,经大塔村支委补选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本村村民段生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将于今年7月14日举行大塔村村委会选举。
记者还了解到,准格尔旗专门抽调了两名党员干部,担任大塔村党支部副书记,最近已经着手健全村务制度、完善基层设施、组织村民开展活动。
如今回头看,郭睿表示,2008年大塔村移民搬迁,一边是土地收益补偿核算,一边是村民新房建设,两面的资金量都非常大。当时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级账目混乱,土地收益补偿的核算、发放也不公开、不透明,结果就出了问题。“那时的征地政策比较宽松,政府部门把关不严,也是问题滋生的一个原因。此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村民积怨越来越深,整个村也就失去了凝聚力和活力。”
如今,大塔村已被列为鄂尔多斯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重点整治村,相关整改工作正在开展中。
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有关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村民关心集体资产损失问题
此前报道提及,群众举报大塔村一些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1月底曾作出情况说明并梳理:已调查了结2件,包括伊泰集团露天煤矿占用村里近万亩地未经过村民表决和村委会研究,由赵来存操作,赵来存持有暗股问题;张家圪旦村原党支部书记任五为赵来存代持伊泰集团煤矿股权的问题。指定准格尔旗纪委监委办理1件,已立案2人,即大塔村宏丰加油站违规建设并被违规征用的问题。指定杭锦旗纪委监委办理1件,正在初核中,即赵来存侵占大塔村王家圪楞煤矿集体股权的问题。此外,交准格尔旗党委政府2件,正在办理中,包括大塔村两委组织不健全的问题;部分村民虚报土地亩数冒领补偿款、土地收益补偿长期无法发放等问题。
此次调查中,村民出示了一些证据材料,对集体资产损失问题提出疑问。
一是集体资产退还问题。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时任大塔村党支部书记赵来存在未经村民会议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账户上的补偿款发放给部分村民,共计349.21万元。准格尔旗纪委于2017年作出赵来存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对此,有村民指出,“挪用集体资产,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作为集体资产的349.21万元,领钱的村民是否应该退还?这笔钱现在在哪里?”
二是涉嫌虚报冒领问题。赵来存父子曾经营一家宏丰加油站,2008年大塔村移民搬迁时,资产评估报告作假,将仅有的300万元资产评估为1850.8万元。村民提供的评估报告中附有土地使用权清查评估明细表,显示2006年8月取得9666.67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75万余元,注明土地权证编号是准集用(2006)字第187号,同时显示2006年8月取得32333.5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52万余元,但该地块没有对应的土地权证编号。村民表示:“后一个地块为什么没有相应的证明,是否存在虚报冒领?”
三是涉嫌侵占集体资产问题。针对赵来存侵占大塔村王家圪楞煤矿集体股权的问题,有村民拿出工商登记、变更等材料,指出赵来存通过增资的形式稀释村集体股份,然后将煤矿据为己有。还有村民拿出早些年股权分红的明细清单,并且说道,“赵来存增资控股过程中是否有弄虚作假?凭什么擅自把集体资产据为己有?”
据郭睿介绍,今年5月,基于留党察看期间现实表现不好、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薛家湾镇纪委作出开除赵来存党籍的决定。
6月20日,准格尔旗委办公室进一步来函介绍,赵来存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问题,6月1日,杭锦旗纪委监委立案调查,6月1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关于大塔村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后
找差距 抓落实
鄂尔多斯市诚恳接受舆论监督,面对矛盾问题,真抓真改,值得点赞。要根本解决问题,让大塔村实现有效治理,还需要更加深入扎实的工作。
许多矛盾问题往往是长期积累的,处理起来复杂棘手。这更加要求我们,必须以对人民充满感情、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找差距、抓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沉下去看清矛盾、深下去查实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找差距,就要从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事情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效能。当地各部门要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脚踏实地深入群众,着力解决村民的操心事、烦心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抓落实,就要抓住主要矛盾,牵住“牛鼻子”。采访过程中,当地很多干部群众都认识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是大塔村问题的关键症结。目前,大塔村已被列为鄂尔多斯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重点整治村,村党支部班子刚刚配齐。地方党委政府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紧制度的笼子,理顺村内各项事务,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大塔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只有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村庄治理才会充满活力,期待大塔村焕发新气象、迎来新面貌。
《 人民日报 》( 2019年06月24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