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
记者7月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海南省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海南省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纳义务人应缴额的50%减征。
为确保缴费人充分知晓掌握减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精准抓好宣传辅导,通过网站、系统向纳税人公布减征政策,认真梳理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名单,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短信等渠道,将减征政策“一对一”“面对面”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
海口市税务局通过12366短信平台等方式,向海口8700多家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企业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文昌市税务局采取“私人定制”服务方式,主动深入辖区内最具代表性的广告业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通过现场讲解减费降负政策、解答办税疑点难点问题等方式助力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
据海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普惠面达100%,该局要求税务人员不仅要掌握减征政策,同时要做减征政策的传递者。为此,各市县税务局结合实际,通过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专场培训、早会集中学习等形式,使税务干部特别是一线征管服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切实执行好减征政策。
“公司预计每月可少交税款140万元,全年预计减税1680万元。”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女士表示,国家的好政策让她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吴婷 曲易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