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两名无证商贩因阻碍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队员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12月4日17时许,开封顺河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顺河区内环路原阳光小学附近执勤时,发现高某和毛某占用车行道摆放机动三轮车售卖商品,存在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在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口头劝导驱离时,两名商贩不服从执法队员的劝导,并辱骂队员,有意拿走执法队员的执法帽和佩戴的眼镜,撕扯执法队员的服装,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城管执法队员报警后,开封市铁塔派出所交巡大队民警高金伟带领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该两人控制并移交社区治安大队值班副大队长卢文燕,民警黄腾飞。经过连夜取证,5日下午铁塔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两名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依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切勿以身试法,害了自己。(作者:张沙沙、张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