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10时02分,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G42沪蓉高速广安至邻水方向1692km+800m处,一辆成都籍的小车发生起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两辆水罐消防车10名消防指战员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汽车前部分烧毁严重,现场消防员立即出水对燃烧汽车的明火进行扑救。扑救过程中,车主多次找到现场消防员称车上有7000余万元的发票和非常重要的资料,并不顾安危上前去取,现场消防员进行了及时的劝阻。
经过十多分钟的扑救,明火已完全扑灭,消防员确认现场安全后,在车主描述的位置找到了文件袋并交给车主。
消防部门提醒,汽车自燃常见的原因是电线或加装配置暴露,引发短路起火,也有因漏油遇静电火花起火,广大驾驶员应当做到定期对车辆的电路和油路做检查,车内务必配备车载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