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该《通知》是作为设施农业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镇(街)等办理设施农用地报备的指引,同时也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开展设施农用地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知》提出,在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各区政府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等发展需要,在编制和实施功能片区(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可预留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或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简化了设施农用地报建、报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