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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实施百日专项整治

2020-06-08 14:52:28    来源:华讯-常州    

华讯网常州6月8日电(杨黎)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政办发〔2020〕47号文件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该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底数,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文件各地要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车库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文件要求各级安委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检查抽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发挥化治办统筹协调推进化工整治职能,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紧密结合,特别要加强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对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各类小作坊乃至黑窝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将化工相关市场主体名单,提供给政府排查摸底。各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电力等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融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强化社会监督。市、辖市(区)两级要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第一时间在新闻媒体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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