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10月22日电(杨黎 通讯员:卫健委)今日,华讯头条从常州市卫健委获悉,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该委与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的意见》,对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同时配套医保和长期养护险政策。此举,让医生从原来的坐堂行医的方式,到现在走出医院上门服务,更好地来服务广大居民,尤其是能够满足老年社会带来的失能、半失能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
日前,武进在该市率先试点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有效覆盖失能老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一步提高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该区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健全的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和规范,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建床对象包括长期保留气管套管等外引流管、造瘘管,全身瘫痪、偏瘫等多类患者。
家庭病床建床费为50元/次,家庭病床巡诊费为40元/次,家庭医生出诊费50元/次。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建床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