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4月22日电(杨黎 通讯员 王利冬)今日上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常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市中院宣教处副处长王利冬主持。
会上,常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施婷婷通报了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整体情况。2023年,常州法院紧扣“五大行动”要求,以高水平审判书写高质量发展答卷,以能动司法回应创新主体关切,为“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报告显示,常州法院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08件,审结案件1571件,结案率91.98%。其中,民事案件受理1673件,审结1544件,最高判赔额达1252万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90.86%;其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21.57%。刑事案件受理33件,审结27件,其中包括3件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2023年,常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常州法院始终坚持激励创新、守正创新、发展产业的价值导向,重点打击和严厉惩治涉知名商标、涉商业秘密等重大侵权案件,妥善审结了一批涉“华为”“小米”“沃尔沃”等关乎群众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做好创新科技成果的“守门人”。创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裁审集约式处理体系,健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建立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坚持“上门问需”,为企业精准把脉问诊,开展知识产权“送法”服务,精准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会上还发布了2023年度常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8件案例覆盖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商业秘密等领域,涉及食品、电商、家居、专利代理等行业,充分展现了常州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常州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
此次发布的案例,深刻体现了常州法院准确把握立法精神、适应知识产权保护规律的司法智慧。既着眼于裁判规则的完善,详细阐释商业秘密罪的裁判思路、商标的混淆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等规则,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指引;又聚焦于价值导向的宣传,有效规制恶意侵权、共同侵权,保护传统老字号企业,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
下一步,常州法院将继续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织密知识产权多元保护、全链条保护的“安全网”,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案例目录
1、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2、被告人拒绝供述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裁判思路
3、服务类注册商标的混淆判定具有特殊性
4、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5、专利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责任承担
6、更换产品型号后擅自使用华为电子商标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7、擅自使用他人姓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要件
8、特许经营合同解除以不能实现合同根本目的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