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5月4日电(通讯员:叶颀煜)为从源头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纳入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结合本市实际,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妇联、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江苏省首个将儿童优先原则纳入法规政策评估机制中的文件,结合常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评估范围扩大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中,遵循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对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确定评估原则、评估内容、评估程序以及评估职责。推出常州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自评及专业评估样表,列出常州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要点,将所涉法规政策“是否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意见”“是否就儿童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征询专家意见” “是否有利于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等要求列入要点。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在原市级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基础上,拓展职能、扩大队伍,吸纳更多职能部门和妇女儿童研究领域专家,成立市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委员会,并推动各辖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成立本级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委员会。
各级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委员会每年列出法规政策重点评估计划,组织相关委员会成员开展日常评估审查,推动各单位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列入常规性工作,并对法规政策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
接下来,常州将根据《意见》要求,切实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评估能力,优化评估机制,彰显评估实效,并通过专家研讨、成果发布等形式扩大评估影响,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和常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法治阳光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温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