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7月15日电(杨黎 通讯员:陶梦洁)“我要砍屋后的一棵树,邻居凭什么不让,我要告他!”近日,武进法院前黄法庭立案窗口来了一位76岁高龄的徐大爷,他情绪激动地告诉立案接待的工作人员:“我手写了一份诉状,我要起诉,我这个事情村委解决不了,镇里调解不了,我就相信法院,我觉得法院能帮我公正处理这个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让这个年过古稀的老人手持诉状四处奔波,求助无门?起因就是一棵树。
76岁的徐大爷和70岁的刘大爷房屋相邻,徐大爷屋后斜后方靠近河边上有一棵直径60cm、高约15米、树龄近40年的一棵树。徐大爷表示:这棵树是他父亲在世的时候栽的,树的落叶及树根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及采光,且易造成天沟堵塞,房屋渗水,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他要把这棵树锯掉,可是每当他要锯树时,刘大爷都要来阻止,刘大爷表示这棵树是他家人栽种的,徐大爷没有资格将其锯掉。
“这棵树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质量,却又锯不得,我只能定期爬上十几米高的树清理落叶,我今年76岁了,万一摔了怎么办?”老人越说越激动,心情难以抑制。前黄法庭接待人员在听取了老人的陈述后,对案件进行分析后认为:这起因为一棵树的所有权引发的纠纷,涉及到邻里和谐关系,法院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让村委或者镇司法所介入调解是最好的办法。
前黄法庭主动联系前黄镇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联合村委对案件进行调解,让两位古稀老人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
7月11日,前黄镇司法所及谭庄村委工作人员将两位当事人约到当地村委,通过背对背的方式,了解两位老人的想法,他们都是一个村的邻居,不管这棵树是谁栽种的,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徐大爷的生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刘大爷同意在7月31日前把这棵树锯到离地高3.8米,徐大爷支付补偿金500元。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前黄法庭与前黄镇司法所建立快速解纷机制的缩影。当前,前黄法庭不断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强化诉源治理,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