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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2021-03-25 20:19:51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华讯网常州3月24日电(杨黎)今日,华讯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常政办发〔2021〕19号文件了解到,根据《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常州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6〕3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全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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