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8月30日电(杨黎 通讯员:司法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市司法局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8月27日,该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范围、主体、流程、标准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创新审核方式,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同时要加强与党委法规机构、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的衔接,建立完善联动审核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