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包括北京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已经实现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
目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
此次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是关键词,主要从“全流程、全覆盖”中体现。
黄艳介绍,“全流程”,指的是在审批流程上,改革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覆盖”,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
除了明确今年上半年目标之外,改革的时间表规划至2020年底: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018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黄艳认为,目前,这15个城市和浙江省的试点成效明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2019年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显著提升了试点地区的营商环境。黄艳介绍,世界银行每年发布各国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其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标——建筑许可这一项,过去中国比较落后,是172位。通过北京、上海等地的试点改革,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排名从172位上升到了121位,不到半年时间上升了51位。“这次改革减少了审批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间,显著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国际竞争力。”黄艳说。
总体看,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未来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黄艳表示,此前,虽然改革试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还存在不太完善的地方。今后,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是落实改革的主体,困难还很多,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比如审批管理体系中“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套机制”的建设等。
《 人民日报 》( 2019年03月19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