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学禁渔增殖放流 为长江水生生物撑起“保护伞”
为长江水生生物撑起“保护伞”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渔业部门连续多年联合各地政府组织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活动,每年放流鱼苗200亿尾以上。图为在今年的“全国放鱼日”活动上,人们向“长江之肾”鄱阳湖放流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河蟹和胭脂鱼等水生生物苗种230余万尾。
本报记者 乔金亮摄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产品主产区,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水生生物基因库。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联合沿江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共抓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大保护,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增殖放流、划定保护区、濒危物种拯救行动、渔民转产转业等一系列举措,持续发力,为长江水生生物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长江流域支流众多、面积辽阔,水域面积约占全国淡水面积的50%,是横亘在中华大地上的一道生态屏障。作为重要的淡水水生生物基因库,长江拥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170多种为长江特有,占我国淡水鱼总数的48%。
然而,长江渔业资源已经告急。目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了97%以上。长江干流的捕捞产量已不足10万吨,相对于全国6900多万吨的渔业产量微乎其微。
科学禁渔
覆盖主要干支流和湖泊
长江禁渔期制度始于2002年。当年,原农业部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2003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后在长江流域正式实施。这是国家层面设定的重要内陆水域休禁渔制度,共涉及长江流域11个省份,8100多公里的江段。2016年,原农业部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作出较大调整:扩大了禁渔范围,覆盖了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长江上中下游的禁渔时间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
从2018年1月1日起,332个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行全面禁捕。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说,保护区是水生生物资源健康的底线,也是长江流域的生态红线。保护区涉及长江流域天然水面的1/3,涉及当地近60%的渔民。目前,农业农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力争在2020年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年禁捕。
中国水产科学院专家表示,只有通过全面禁渔,才能更好地保护长江多种鱼类资源。现在供应市场上的鱼类,基本都实现了人工繁殖,但人工繁殖的鱼类,到了子二代、子三代还可以繁殖,子四代以后必须要用野生的原种来繁殖。如今,淡水养殖产业的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以及鳜鱼、鲇鱼、鮰鱼、黄颡鱼等名优鱼类,都是利用江河里野生原种进行繁育的。而长江里每一种鱼类的消失,都可能导致该品种的养殖业“绝种”。
伴随着禁渔期制度,一批传统渔民只能退出老行当。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赤水河,自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实施10年全面禁捕,原农业部联合贵州省、四川省成功开展渔民退捕试点:按照每艘渔船16万元的标准,提供“一揽子”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捕捞许可证赎买、船网和辅助工具收购、渔民收入和过渡期生活补助、再就业培训、办理社保养老医疗保险等。目前,退捕渔民生活稳定,禁渔管理秩序良好。
“长江全面禁渔,是一个复杂的生态课题,也是个经济社会课题。全流域大规模的治理模式,世界上还没有先例。”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认为,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合理的政策措施,一定能打赢这场长江资源生态修复攻坚战,为类似全流域生态治理提供经验,建议综合运用社会保障、扶贫攻坚、上岸安居、油补调整、生态补偿、就业创业等政策手段,开展渔民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渔民再就业能力,解决好渔民转产后的生计问题。
增殖放流
深度养护渔业资源
在今年6月“全国放鱼日”主会场活动中,农业农村部会同江西省人民政府在“长江之肾”鄱阳湖联合举办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活动期间,共向鄱阳湖放流四大家鱼、河蟹和胭脂鱼等水生生物苗种230余万尾。还首次采用无线电遥测技术,对鄱阳湖长江江豚的昼夜活动规律开展研究。
“近3年,江西省放流经济物种超过6亿尾,放流珍稀濒危物种约18万尾(只),放流水域基本覆盖了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说,在常规放流的同时,各地积极创新放流模式。其中,鄱阳县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殖放流新路,浮梁县结合旅游特色开展放鱼节活动,铜鼓县开展大鲵种群恢复放流试验,峡江县在赣江特定水域放流胭脂鱼……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是修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渔业部门已连续多年联合各地政府组织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活动,每年放流鱼苗200亿尾以上。今后渔业部门要全力唱响质量兴渔、绿色兴渔主旋律,为建设“生态长江”“绿色长江”作出积极贡献。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产品主产区,也是生态环境较敏感地区。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在该区域积极推进渔业减量提质增效,特别是在鄱阳湖、洞庭湖等湖域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多家沿江渔业企业表示,很多水网地区的水面已被划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企业转移到允许养殖的江段支流,在养殖时,注意控制养殖数量,减少投放饲料,建设环保设施。
保护珍稀生物
留住水生生物“活标本”
在长江流域170多种特有鱼类中,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占我国淡水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2/3,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92种。作为长江中仅存的哺乳动物江豚,在长江干流的种群数量也只剩下1200头,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种群数量的一半。此外,“淡水鱼之王”白鲟自2003年以来未见踪迹;“水中大熊猫”中华鲟野生种群的维系堪忧;“长江美味”鲥鱼不见踪影、刀鱼岌岌可危。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生生物保护与产业发展“打架”的现象屡见不鲜。以长江支流金沙江为例,金沙江流域共计划开发27级水电站,规模约为4座三峡工程。为了给向家坝和溪洛渡两个水电站让路,长江干流唯一的国家级鱼类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次缩小范围。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担忧,在长江水生生物链中,各个物种特别是珍稀特有物种资源正面临全面衰退,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批长江水生“活化石”“活标本”真的就要彻底消失了。
针对这种局面,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根据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分布特点,针对不同保护对象和保护区域,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实行多目标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实施。经过连续多年努力,在长江流域划定53个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27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据介绍,2017年,原农业部已分别制定了长江江豚和中华鲟拯救行动计划,配合原环保部和发改委制定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生态保护规划,还成立了中华鲟和江豚保护联盟。长江江豚作为鄱阳湖水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是鄱阳湖生物多样性状况的重要指标物种。可喜的是,如今在湖北的何王庙、安徽的西江以及湖北的天鹅洲建立起了3个江豚保护区,陆续迁入了几十头江豚;3个保护区迁入的江豚都有幼豚出生,目前保有量接近100头。
乔金亮
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