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物业乱象之一:
是为民服务还是制造祸端 青岛城阳街道工作人员被指滥用职权
近日,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的小城之春小区一直很“热闹”,因为竞选物业,滋生了许多让百姓看“不明白”的事情。明明是有了合适正在服务的物业,却无端引来别的物业参与竞争,让百姓不理解。
应急物业尽心受欢迎
据了解,小城之春小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德阳路566号,属于绣城路社区居委会,小区有业主委员会。
青岛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日经过小城之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因业主投票率未达到【民法典】约定的三分之二业主参与的过半,大成物业在参与选聘的三家参选物业企业中以全体业主投票得票数最高的形式作为应急物业进驻小城之春小区提供为期6个月的应急物业服务,至2024年11月30日止。
截止2025年4月份,大成物业仍在小城之春提供应急服务,期间,物业公司负责人多次找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物业办反映要求尽快组织业主大会选聘,大成物业已经在超出约定的应急服务期限,原本该在2024年11月前完成的工作拖延达到6个多月至今,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
街道物业办插手选举
在大成物业多次反映后,业主委员会做出反应并报请街道物业办和社区居委会于2024年11月23号在城阳街道物业办、绣城路居委会的指导下,成立了小城之春小区物业选聘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7人组成,并于2024年12月份发布选聘公告,在街道物业办和社区居委会指导并同意的情况下制定了参选物业企业的报名资格,启动新物业选聘业主大会,报名参与的物业企业共5家公司,经过筹备组现场公开认真核对,最终符合报名资格的有两家物业公司,并现场签字确认。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街道物业办有指导业主委员会变为主导,把原本属于业主委员和筹备组的工作,有监督指导直接变身主导说了算,街道物业办主任袁某利用职务之便强势坚持让不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另一家物业公司入围,因小城之春小区物业选聘筹备组成员(4人业主代表,1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坚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一致反对并拒绝签字。
在大成物业及筹备组多次反映后仍不予理睬,给小区现场物业管理工作造成极大不便,导致很多物业管理工作没法正常开展,破坏政府工作人员在老百姓眼里的形象,制造现场选聘混乱,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历经9次筹备组会议,导致至今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涉嫌违反青岛市物业管理条约第九十条约定的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为何违规物业受包庇
在筹备组和物业多次反映无果后,不得已妥协,业主委员会按照街道物业办的要求意见同意街道物业办认定的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物业企业入围参与选聘,并于2025年4月10日在街道物业办要求下参选物业企业在城阳街道物业办签署有街道物业办主导签订了“物业企业选聘承诺书”,其中,承诺书第二条规定:“任何参与选聘的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业主及相关人员进行可能影响业主大会公平竞争的行为或赠送相关礼品,一经查实,参与本次选聘的物业公司自愿退出小城之春小区物业选聘”。
结果,参选的物业企业“友邦物业”在2025年4月15日晚6点30分在明阳路206号“私房小厨”饭店,城阳分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某在饭店三楼最西侧第二桌宴请小城之春业主王某,同时也是本次报名考察参选物业企业项目的业主代表之一,该行为已违反参选“物业企业选聘承诺书”第二条规定,并由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物业选聘筹备组现场确认,在筹备组及业主委员会和其他参选的物业公司提出质疑后社区居委会及街道物业办仍然不予处理。
大成物业提出取消该违规企业友邦物业的参选资格,社区居委会推给街道物业办,街道物业办领导不管,涉嫌违反青岛市物业管理条约第六十八条明确约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报告、投诉不及时处理。(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