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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在晋城召开

2024-09-06 23:06:45    来源:山西高院    

为保障正确审理矿产资源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促进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调研座谈会在晋城召开。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主持会议,最高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贾清林、山西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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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贾清林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的背景、过程、目的等,与会人员围绕条文进行逐条分析、充分讨论,对涉及的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李相波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此次调研座谈会汇聚各方智慧,是一个集思广益、现场交流、相互学习的论证平台,会议深入探讨了矿业权纠纷案件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与会人员积极贡献了自己的思想与观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深刻性、针对性,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李相波表示,会后将秉持严谨的态度,对收集到的每一条建议进行细致梳理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意见及举措,确保此次司法解释的修改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具可操作性。他指出,希望各地法院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与困境,积极分享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创新做法以及对于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共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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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深入阳城法院北留法庭、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陵川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观看展览、现场提问等方式详细了解晋城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古堡文化传承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修复、矿业权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创新和探索,对晋城法院近年来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打造“办案最公、程序最少、用时最短、体验最好、兑现最实”的“五最”法院经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尚勇参加会议并致辞。来自北京、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相关法院同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连碧鹏、生态修复处处长曾波、法规处副处长段峰参加会议。
文:杨胜  图:赵开开
编辑:叶紫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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