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选聘程序,结合推荐情况及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设立了1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现将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姬紫芸 联系电话:2050085) 附件:长治市潞州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公示名单 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