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高利军,男,1984年4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14232519840413****,汉族,住址:山西省武乡县丰州镇东村和谐小区。
执行依据:(2023)晋0429民初34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47520元(部分未履行)
悬赏金额及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高利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使案件执结或部分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举报人。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