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季火灾易发多发期,天气干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连日来,上党区委、区政府层层部署,广泛宣传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但仍有个别群众防火意识不足,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
3月4日上午11时,东和乡寨沟村口出现焚烧秸秆现象,东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扑灭着火点。经查,村民韩某某在玉米地清理秸秆杂物点火焚烧,导致现场地头杂草浓烟滚滚。目前,韩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4日上午11时,东和乡东和村村民刘某某在河道地内焚烧秸秆和杂草不慎引发火灾,辖区民警巡查发现并立即进行扑灭。事后,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4日上午11时,北呈乡六家村村民靳某某不顾严禁野外用火的禁令,在地里焚烧秸秆,引起安全隐患。北呈派出所民警对靳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目前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4日上午11时,北呈乡六家村村东发生秸秆焚烧,村民申某某准备春耕备耕,将杂草和秸秆在地里进行焚烧,北呈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情况后,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拿工具一起扑灭火源。目前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焚烧秸秆危害极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此,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眼下正是山村火灾高发期,要提高防火意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野外用火一经发现,将会予以严厉打击处理。